據媒體報道,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近日表示:“當前要嚴打非法金融活動,重點是社會非法集資和市場金融傳銷,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很多網民認為,說這段話的背景是民間高利貸融資接近瘋狂。
有網民認為,地下金融系統正在吞噬產業資本的利潤。對于中國經濟來說,高利貸肆虐不亞于一場金融危機的打擊。也有網民認為,高利貸不是魔鬼,它的存在說明確實有市場需求,而且是對現有金融市場的有益補充,因此在治理上“堵”不如“疏”。
反對者:高利貸貽害無窮
署名“董登新”的微博表示,一幫膽大妄為者瞅準時機敢于下手,他們借著服務中小企業融資的名義,打著大力發展民間融資的旗號,卻干著高利貸的買賣——炒資金、搞傳銷、找下線,全民放貸。
署名“李志起”的博客文章說,據來自Wind資訊的數據,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托貸款”字樣的公告較去年同期增加32.3%。截至7月底,在上市公司發布的對外委托貸款公告中,年利率最低為12%,最高則達到21.6%。毋庸置疑,當上市公司都紛紛不務正業地做起了“高利貸倒爺”,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高利貸的多層級倒騰資金,將大大抬高社會融資成本。而承受畸高融資成本的都是貸款難、融資難的中小企業,它們將會被套上一個死結:貸不到款、融不到資是在等死,借到高利貸是在找死。
署名“朱大鳴”的博客文章表示,高利貸肆虐對于中國經濟來說,不次于一場金融危機的打擊。地下金融系統正在吞噬著產業資本的利潤。不受金融監管的活動太盛,會創造各種各樣的貸款和準貨幣,使得市場的流動性風險大為增加,甚至架空了整個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
支持者:不能一味責罵高利貸
署名“馮興元”的博客文章表示,“高利貸”不是經濟學家或者金融學家的語言,也不是企業家的語言,“高利貸”是一種被毒化的用詞。也許“高息放貸”是對“高利貸”用語的一種較好替代。“高息放貸”不是不會造成問題,但它首先作為一種金融服務,至少可以暫時延緩相關問題的爆發,或許還可以幫助當事人渡過難關。解決“高息放貸”問題或者“與之相關”的問題,不能依靠禁止“高息放貸”的方法,而要訴諸化解的辦法。
署名“張化橋”的博客文章表示,應為高利貸平反昭雪。古今中外,小貸公司一向是很活躍的行業。即使在資金非常充足的2007年和2009年,高利貸也十分興旺。中國政府和大眾一定會看到小貸公司作為一個行業對扶持微小企業和三農的巨大貢獻。
署名“雨田”的博客文章表示,高利貸不是魔鬼,要看到在現階段是對金融市場的有益補充。現實是中小企業必須把手伸向高利貸。一是中小企業都是短貸長用,期限一年,到期必須轉貸,為保證能續貸都會接觸放高利貸者。二是業務短期急需,銀行放貸手續煩瑣,高利貸相對快捷。三是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時,沒有高利貸無法運轉。
治理高利貸“堵”不如“疏”
署名“陳中天”的博客文章表示,高利貸畸高的利率固然帶來風險,但我們應該看到,造成今天這種境地的罪魁禍首并非民間金融本身,而是對金融的高度壟斷和壓制。由于民間金融長期被過度監管,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始終無法走到陽光下運行,這直接造成了金融服務的供給不足,利息自然就高了。另外,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民間借貸的各種契約保障機制都無法建立起來,也就無法像正規融資渠道那樣獲得充分的市場信息,無法依據市場信息來判斷借款人的風險。契約風險、法律風險高,放貸的利息自然就高。
有評論認為,中國的民間金融從來沒有因為圍追堵截而消失,相反,在野蠻生長中無序壯大。善用民間金融,首先要把民間金融納入監管體系,監管機構必須負起監管之責,而后允許民間金融機構發展,放開利率上下限區間,使小型金融機構獲得合理的利潤。
署名“張立棟”的博客文章表示,市場機制中的源頭之一就是銀行的金融資源分配問題。金融資源是實體經濟的基本動力,其配置嚴重失衡必然導致實體經濟增長乏力甚至崩潰,對此,監管當局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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