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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聯保本是解決小微企業以及農村金融貸款需求的重要創新,但卻在部分行業、部分地區逐漸變異,成為引發風險事件的誘因。
據媒體報道,銀監會近日發文要求加強企業擔保圈貸款風險的防范和化解工作。銀監會警示,擔保圈企業風險較高的地區為長三角、珠三角等地,行業分布為鋼貿、煤炭、紡織化纖等;銀行要重點監控銀行貸款依存度高、民間融資依存度高、生產經營不正常的擔保圈企業。
限制聯保貸款規模
銀監會于7月底曾下發通知,對聯保貸款進行規模限制,同時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10月底之前,完成對擔保圈貸款的風險排查,并及時匯報排查結果和高風險客戶的風險處置預案。
對于聯保模式的貸款,銀監會首次明確提出,要求企業對外擔保的限額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凈資產,除農戶擔保貸款外,每家企業的擔保客戶不得超過5戶,并嚴格控制聯保體內單戶貸款額度。
對已經出現風險的擔保圈貸款,銀監會要求,由主債權銀行牽頭成立擔保貸款債權人委員會,建立協調會商機制,共同應對。要共享信息,協調政策,不得單獨采取極端方式突然處置,銀監會強調不得單獨抽貸,以防止擔保圈企業由于資金鏈斷裂造成大面積倒閉,引發區域性金融風險。
互保聯保模式在多數東部城市都存在,但在長三角則相對集中。央行此前相關數據顯示,在浙江省內,互保聯保模式約占企業總融資比例的40%。央行杭州中心支行2013年12月末開展了企業擔保情況專項調查,共涉及溫州轄內的14家較大型的商業銀行,200名對公客戶經理,3117個企業貸款戶,486億元企業貸款余額,結果顯示,涉及擔保的企業占全部企業的比例為67.8%。
此外,來自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課題組的數據則顯示,在2012全年和2013年前8個月受理的銀企糾紛案件中,涉及擔保的案件比例分別為96.7%和94.3%。
企業互保聯保尤其是貿易商,在長三角地區相對普遍。以鋼貿商為例,上海法院2013年涉銀行糾紛案件審判情況通報顯示,2013年以來,涉鋼貿信貸風險繼續集中釋放,資金鏈斷裂的影響逐漸透過鋼貿企業,滲透到企業背后控制人,不少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及由此衍生的信用卡糾紛、擔保合同糾紛、追償權糾紛案件涌入法院。
上海高院報告還指出,鋼貿信貸的互保聯保模式在訴訟中進一步引發風險。一旦其中一家企業被訴,就會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導致各企業輪番被多家銀行“打包”起訴,這種擔保方式不僅難以保證金融機構債權的實現,而且還會導致金融風險的進一步擴散蔓延。
此外,上海楊浦法院的報告也反映,去年下半年以來,楊浦法院陸續受理多起因鋼材貿易資金鏈斷裂導致的信用卡詐騙案件。被告人多為鋼貿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經常以聯保形式向銀行借款,一人資金鏈斷裂易產生連鎖反應。
互聯互保變異
在企業和縣域金融中,采取互保聯保等方式進行貸款的行為較為普遍。互保與聯保模式最初被用于農戶間的貸款擔保,由于農戶缺少抵押物,銀行為了控制風險,要求農戶在貸款時找一家農戶或者幾家農戶為其擔保,若一家農戶違約,則由其他農戶承擔還款連帶責任,隨后這種模式逐漸擴展到缺少抵押物的小微企業。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了解,目前國內部分商業銀行很早就針對小微企業推出了互保和聯保貸款模式,尤其是對于批發貿易行業,且往往在同一個區域內尋找互保聯保各方。
一位小微企業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在這一模式中,互保聯保的多方最好彼此熟悉,但現實中,銀行往往會跟行業協會合作,行業協會然后撮合協會內的不同會員企業,以至于有時候企業之間缺乏必要的對稱信息,一旦一家發生違約事件,其他企業往往不愿承擔連帶責任。”
不僅如此,某股份制銀行一位區域信貸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該模式的一個弊端在于,由于互聯互保的參與方往往處于同一個行業,所面臨的風險因素也相同,這也就導致銀行無法分散風險,但經營利潤壓力導致銀行有時候會放松審核。比如鋼貿,在鋼鐵行業不景氣的時候,眾多鋼貿企業幾乎同時出現資金鏈危機,這就很容易導致互相之間連帶責任的擔保名存實亡。”
央行南京分行行長周學東此前曾公開表示,許多中小企業貸款盡管有聯保互保,但不少聯保互保實質上存在擔保不實、擔保鏈條過長、擔保關系過于復雜、質押品被多次重復質押,甚至存在欺詐性擔保等問題。本來,聯保互保是一種銀行信貸風險管理的創新,但在一部分地區、一部分行業,這一融資方式被不當使用,甚至一些銀行重形式合規、輕實質性審查,忽視了聯保互保的有效性,從而埋下風險隱患。
互保聯保的風險往往是區域性、行業性風險,事實上,國內部分小微金融做得相對較好的銀行在去年就已經注意到這種模式的風險。《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某股份制銀行了解到,目前該行雖然聯保貸款不需要不動產抵押,但往往要求聯保成員的資產總額相近、業務經營規模相當,多數時候還會要求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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